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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第07屆第02會期第07次會議
日期:2008-10-31,2008-11-04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行政院答復部分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報告事項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2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4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賴清德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賴清德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林滄敏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委員廖婉汝等33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吳敦義等37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吳敦義等32人擬具「地政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委員賴清德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8人擬具「兵役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委員林滄敏等31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1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本院委員賴清德等18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本院委員賴清德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一、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黃淑英等32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6人擬具「決算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2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六、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七、本院委員黃昭順等3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八、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九、本院委員張顯耀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本院委員江義雄等3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二、本院委員呂學樟等4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三、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四、本院委員吳清池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五、本院委員吳清池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六、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七、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八、本院委員吳育昇等54人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九、本院委員邱毅等24人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2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一、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30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四、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五、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六、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七、本院委員丁守中等50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八、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九、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十、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森林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十一、本院委員廖婉汝等34人擬具「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五十二、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郵政法修正草案」、「郵政儲金匯兌法修正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名稱及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郵政法修正草案」、「郵政儲金匯兌法修正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名稱及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案。
六十、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0個基金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98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業務計畫暨預算」,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9家財團法人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六、交通部函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等3家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交通部函送「交通部暨所屬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投資民營事業及捐助財團法人基金概況表」(修正版),請查照案。
七十一、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二、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婦女權益發展基金會、賑災基金會、臺灣營建研究院、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台灣建築中心、消防發展基金會、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及台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等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新聞局函送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等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等98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請查照案。
七十五、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六、經濟部函送中央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七、教育部函送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98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七十八、法務部函送廢止「候補檢察官輪辦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查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勞工保險局97年度第2季止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16項廢鋼及鋼板相關貨品之輸出規定』,請查照案。
八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服務業禁止類經營項目」部分項目,請查照案。
八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該署主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藥害救濟基金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兼善醫學基金會、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鄭德齡醫學發展基金會之95年度至97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關於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臺灣衛生中心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動物保護法第9條第2項所定『動物種類』為豬、牛及羊」,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農藥工廠設廠標準」,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精神病人居家治療標準」,請查照案。
九十一、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複合木質地板、條狀地板、方塊地板及鑲嵌地板十品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97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函送「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定登記範本」,請查照案。
九十五、內政部函送「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組織規程」、「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及「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九十六、內政部函送廢止「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暫行組織規程」及暫行編制表、「內政部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暫行組織規程」及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九十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廢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八、內政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請查照案。
九十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財政部函送「機動調降小麥等8項貨品之第1欄及第2欄關稅稅率」,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函送「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為修正「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四、交通部函,為修正「鐵路行車規則」第二十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五、法務部函,為修正「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訓練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六、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器產品裝備及零組件適航驗證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一○七、內政部函,為修正「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一○八、內政部函送「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請查照案。
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規格及操作維護事項」,請查照案。
一一○、內政部函送「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請查照案。
一一一、財政部函,為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二、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三、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7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定自中華民國97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一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毒性化學物質中多溴二苯醚類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T506.30B)」』等4種,請查照案。
一一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等3單位97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廢止「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請查照案。
一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3點及其附件1之18「大貓熊之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一一八、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財團法人97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二○、教育部函送廢止「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一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主管環境保護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狀況專案報告(截至97年9月底止),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一二二、教育部函送該部辦理97年度「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改善教育設施」計畫,請查照案。
一二三、內政部函送該部核定之97年度「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計畫資料,請查照案。
一二四、本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署本(97)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修正「航空噪音防治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名稱為「國營航空站噪音防治費分配及使用辦法」及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修正「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名稱為「國營航空站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及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修正「使用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名稱為「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及第二條、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財政委員會審查之「行政院函送修正『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九條條文」等8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有關徐生坤先生請求農民保險依原計畫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實施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林光輝先生為土地登記規則第28條第2項之「通知」,及土地法第73條之1第1項之「查明」暨「土地分割」所致之權利被侵害等情事,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三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張天罡先生為有關土地法施行疑義,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三二、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臺中縣議會辦理「中華民國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第3次聯誼座談會」臨時動議(二)口頭動議第一案號決議,建請儘速通過三合一合併選舉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三三、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有關鄭美華女士等請修正「地方制度法」時,將縣的二級機關首長或科長與戶政事務所主任列九職等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三四、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進士等提案為國民壽命增加及少子化等因素,台灣即將面臨高齡化社會的到來,建請責成衛生署儘速成立「國家疫苗基金」為常規疫苗政策的獨立財源,並分階段因地制宜推動高危險群(例如65歲以上老年人)接種多價性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等免費施打計畫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五、議事處彙報本院各黨團參加「議事轉播委員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