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第07屆第02會期第09次會議
日期:2008-11-14,2008-11-18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行政院答復部分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討論事項
報告事項
二、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6人擬具「電信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4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涂醒哲等16人擬具「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7人擬具「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郭素春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黃昭順等40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王幸男等20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葉宜津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委員吳敦義等3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高級中學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本院委員邱鏡淳等26人擬具「高級中學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6人擬具「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建榮等22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林建榮等21人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8人擬具「司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張慶忠等3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本院委員張慶忠等3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六、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七、本院委員林滄敏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八、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九、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6人擬具「決算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本院委員吳育昇等54人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一、本院委員邱毅等24人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二、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2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三、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五、本院委員鄭麗文等30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六、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七、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八、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九、本院委員丁守中等50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一、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二、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森林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三、本院委員廖婉汝等34人擬具「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四、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行政院函請審議「技師法修正草案」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新市鎮開發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行政區劃法草案」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郵政法修正草案」、「郵政儲金匯兌法修正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名稱及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郵政法修正草案」、「郵政儲金匯兌法修正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名稱及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案。
六十、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政黨法草案」案。
六十一、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該院大陸委員會授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一案,請決議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該院大陸委員會授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一案,請查照案。
六十四、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98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請查照案。
六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請查照案。
六十九、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廣播電視商業」名稱為「廣播商業」及其業務範圍,並增訂「電視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七十、交通部函,為修正「海難救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設備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一般爆竹煙火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三、內政部函送廢止「流動人口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之種類」,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種類」,請查照案。
七十六、內政部函送「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七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附表1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衛生署函送「營養師執業執照費及營養諮詢機構開業執照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考試院函送廢止「警察人員因公殘廢暨領有勳章獎章加發退休金標準表」,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水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測定方法-電極法(NIEAW424.52A)」等2種,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與約旦保險監理機關簽署雙邊保險監理合作備忘錄(MOU),請查照案。
八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主計處函送「97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八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九、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泡腳機及電動按摩器具」及「應施檢驗緊密型螢光燈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九十、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4年12月28日制定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條文,定自99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送本(97)年8月份該會經辦中美基金捐助團體私人計畫撥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九十三、交通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九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第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六、司法院函送「智慧財產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請查照案。
九十七、行政院、考試院函送「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及領有勳章獎章加發退休金標準」,請查照案。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九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一○○、交通部函,為修正「旅館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內政部函,為修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修正「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排放管道中粒狀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等3種,請查照案。
一○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品目及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一○五、財政部函送「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九十七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財團法人臺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及財團法人豐年社等2家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八、行政院新聞局函送該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9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九、國防部函送該部對本院「民國95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提案」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請查照案。
一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正字標記規費收費準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及第三條附表、第四條附表,請查照案。
一一三、教育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修正「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學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第四條之一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四、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護理機構設置標準」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請查照案。
一一五、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97年度截至8月份之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經費執行情形彙總表及統計表,請查照案。
一一六、教育部函送廢止「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一一七、(機密)經濟部函,為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台電公司為配合鞏固宏都拉斯邦誼,辦理投資PATUCA水力電廠興建與營運計畫,恐加重該公司虧損,要求提出機密專案報告」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一一八、(機密)經濟部函,為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台電公司97年度預計虧損高達448億元,負債比例早已超過50%以上,目前並無現金投資,皆屬借款支應,故建議針對『宏都拉斯百億元水力電廠案』專案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一一九、教育部函送該部辦理97年度「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改善教育設施」計畫,請查照案。
一二○、內政部函送該部核定之97年度「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計畫資料,請查照案。
一二一、(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送該委員會「國防部投資管理銷售公司之經過及與法國軍事交流情形調閱專案小組」調閱報告書,請查照案。
一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財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農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及「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三、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97-99年度)實施計畫」(核定本)、「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95-96年度)實施計畫修正計畫」(核定本)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95-96年度)實施計畫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備查本)1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二四、行政院函送侯委員彩鳳等提案為建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加強宣導並且招攬企業廠商贊助各項運動競賽,制定運動選手傷殘補助與未來保障辦法,讓我國運動選手的未來看得到希望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五、行政院函送侯委員彩鳳等提案為建請政府搶救股民信心,將跌幅限制縮小到3.5%甚至1.5%,讓人民覺得政府開始行動而恢復信心;另外,中央銀行政策要有前瞻性,順應當前潮流,為提振經濟,建請採取降息措施,才能克服台灣現階段經濟困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國內尚未建立完善舊廢藥處理制度,導致舊廢藥回收狀況混亂,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生態穩定,建請相關單位研擬舊廢藥處理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七、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汝芬等提案為經濟部擬於9月對輕油裂解產業進一步解禁,一旦貿然開放西進中國大陸,該產業將淪為被外資或陸資所掌控,不但將國家之經濟掌控大權拱手讓人,高漲的失業率將更加惡化,造成社會動盪不安,建請暫緩開放輕油裂解產業西進中國大陸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二等提案為登革熱疫情延燒,境外登革熱病例數破10年新高,為斷絕登革熱病毒,以免擴散至其他縣市,造成第二波登革熱大流行,建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近期內儘速提出有效之改善辦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九、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二等提案為鑑於日前氣溫下降,遊民多露宿街頭,為保障弱勢者之基本生活權利,建請內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志揚等提案為國道五股至楊梅段拓寬工程計畫環評案,已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大會通過,建請交通部高公局儘速進行規劃設計,並編列細部預算,務求縮短工時,於4年內完成該工程,解決長久以來中山高中壢路段的塞車之苦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一、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等提案為國道中山高與二高收費站設置之間距南部與北部不一,平均差異可達10公里以上,建請交通部於國道電子收費系統設置以里程計費之措施尚未實施前,即刻研擬相關處理措施,以保持公平原則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二、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等提案為台南縣安定鄉南133線為聯絡南科園區道路之一,但其部分路段路面狹小,會車不易,形成嚴重交通瓶頸,建請有關機關儘速將其納入生活圈道路工程範圍內拓寬改善,以紓解聯絡南科園區之交通瓶頸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三、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等提案為鑑於汽車攜車架多非原廠配置,品質良莠不齊,尤其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時,可能因攜車架本身或裝置不當造成掉落,危及行車安全,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明令規制汽車攜車架裝置及使用辦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等提案為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即將開工,目前佈設方式將採用高架化形式施工,然長期而言勢必影響捷運沿線市民生活品質,及造成都市更新整體規劃之限制,建請交通部就台中地區都市發展遠景考量,審酌評估採用捷運系統地下化之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福海等提案為「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自88年12月1日公布施行以來,國防部補償委員會審議核定補償的進度僅完成32.3%,建請該委員會加速審查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案件,以維護人民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六、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等提案為南投縣仁愛鄉廬山溫泉風景區遭逢辛樂克颱風重創,建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召集跨部會(含南投縣政府)成立復建小組,決定政策方向與指定執行單位,以利復建工作及早完成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等提案為建請政府動支就業保險基金,推動「失業者食堂計畫」,讓面臨物價高漲竄升、生活危機迫在眉睫的失業者能獲得短暫溫飽,以度過艱困人生時點,待機重拾生計動力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明溱等提案為有效管理與輔導台灣民宿,充分掌握全台灣之民宿數量、類型以及面臨問題,建議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民宿普查與民宿認證之業務,俾有效掌握全台民宿產業規模、產值、獲利狀況,進而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九、行政院函送盧委員嘉辰等提案為捷運萬大線行經土城人口密集區,採高架方式將嚴重影響土城居民生活機能,建請責成交通部將萬大線土城段改為地下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管委員碧玲等提案為行政院97年9月16日「國際生活環境推動小組」會議,片面推翻全國性國家級語言拼音政策,違反行政程序與體制,更將耗費數十億甚至百億之國家經費更換全國各類交通道路、地名等標示,嚴重浪費社會成本;建請行政院與教育部以民生經濟為先,暫緩提出類此高度爭議性且未依正常程序體制處理之政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一、行政院函送廖委員正井等提案為充分明瞭新年度之施政方針及預算政策重點,建請行政院即日起恢復編製「總預算案主要增減項目表」,並於預算案審查前就98年度中央總預算案補編製「總預算案主要增減項目表」,俾利本院審議監督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