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屆第03會期第15次會議
日期: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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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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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蕭景田等27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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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江玲君等26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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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楊仁福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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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3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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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0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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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郭素春等27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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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黃淑英等3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六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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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張顯耀等4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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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吳敦義等3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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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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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周守訓等27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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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7人擬具「畜牧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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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8人擬具「高級中學法第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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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9人擬具「職業學校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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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9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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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7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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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黃志雄等3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六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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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農業合作社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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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黃淑英等34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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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黃淑英等3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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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趙麗雲等35人擬具「醫療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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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委員黃義交等19人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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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委員黃義交等3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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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8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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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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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委員郭素春等3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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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觀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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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法務部觀護署組織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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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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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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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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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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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六條、第四百八十一條及第四百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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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九十三條及第二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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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本院委員吳志揚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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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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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本院委員邱毅等3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八十條及第二百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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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8人擬具「法務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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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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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本院委員郭素春等36人擬具「社會教育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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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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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本院委員吳清池等19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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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本院委員趙麗雲等32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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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本院委員翁金珠等27人擬具「文化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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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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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本院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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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本院委員翁金珠等16人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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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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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本院委員吳敦義等3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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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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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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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3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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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9人擬具「仲裁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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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6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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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本院委員黃義交等23人擬具「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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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本院委員黃義交等22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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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本院委員蔣乃辛等32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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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本院委員林建榮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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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本院委員李鴻鈞等3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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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本院委員李鴻鈞等2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刪除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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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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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本院委員林建榮等21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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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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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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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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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本院委員陳根德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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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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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本院委員江玲君等24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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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本院委員邱鏡淳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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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本院委員江玲君等3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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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4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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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本院委員林建榮等24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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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本院委員鍾紹和等3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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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本院委員吳敦義等34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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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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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1人擬具「民法第七百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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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2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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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漁會法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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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2人擬具「技師法第十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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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本院委員郭素春等29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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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本院委員陳杰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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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本院委員侯彩鳳等30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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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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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本院委員蔡錦隆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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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本院委員吳志揚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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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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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本院委員李鴻鈞等25人擬具「電影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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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台灣原住民太魯閣族自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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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1人擬具「國家文官學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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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本院委員羅淑蕾等33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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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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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本院委員吳育昇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刪除第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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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教育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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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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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97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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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基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大學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並請同意撤回97年2月15日函送之「教師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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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菸酒稅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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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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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院函,為修正「地方法院實任法官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審查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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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司法院函,為修正「同一地方法院或分院及其簡易庭受理非訟事件事務分配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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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司法院函,為修正「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標準」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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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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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內政部函送「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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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內政部函送「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建造使用改變拆除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許可審查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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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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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內政部函,為修正「營造業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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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毒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黑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及「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白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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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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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硝基口夫喃代謝物之檢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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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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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外交部函,為修正「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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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縮短屏東縣轄屬國外基地作業漁船其所僱外籍船員進出港查驗程序時效,依據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所提該會主管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決議事項,建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增設國境事務大隊東港分隊乙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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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五十條、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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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教育部函,為修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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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來源識別碼管理辦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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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經濟部函送「臺灣電力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核能四廠)第1、2號機發電工程98年度第1季執行進度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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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糖公司企劃處前處長管道一君及砂糖事業部前執行長梁祝華君等2人,赴大陸廣西參加「兩岸農業合作研討會」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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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交通部函送「臺美航空氣象現代化作業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航空氣象現代化作業系統強化及支援計畫第12號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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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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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國家安全局函送「國家情報工作督察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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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財政部函,為修正「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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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事業放流水採樣方法(NIEAW109.51B)」等4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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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行政院主計處函送「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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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98年度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與制度」項下編列「創造原住民自治條件所需經費1,210萬元」及「推動原住民族政策法規、制度,處理族群關係,輔導傳統部落組織所需經費1,505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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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98年度土地管理處「原住民保留地規劃開發」相關經費1億4,865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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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98年度預算「3803970100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0219其他業務租金」之辦公室租金3.553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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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98年度預算第3目「經濟及公共建設業務─規劃輔導原住民經濟產業及產業發展」編列「補助私人團體辦理原住民地區產業活動經費3,000萬元」其中「獎勵私人團體安排國外旅客至原住民地區旅遊獎助經費1,500萬元(經常門)」,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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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二)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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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六)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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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七)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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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一)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另通過附帶決議2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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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六)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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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七)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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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八)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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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6項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三)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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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6項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六)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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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6項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七)之預算解凍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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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十)之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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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審議有關該部98年度預算歲出部分第14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一)之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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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中「補助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計畫」決議凍結五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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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第1節「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土地購置計畫」決議凍結三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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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3目「戶政業務」決議凍結五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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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8目「道路建設及養護」決議凍結五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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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9目「下水道管理業務」決議凍結五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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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決議凍結五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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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8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凍結三分之一,計2億4,789萬5,000元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議: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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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8年度預算「一般行政」7億5,368萬6,000元,凍結三分之一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議: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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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8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內「法務、訴願及督察」中「業務費」及「設備及投資」共3,292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議: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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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8年度預算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人力司及人次室預算(1億2,803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議: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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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3節「青年公共參與及審議民主」中之「加強青年志工參與」推動發展「區域和平志工團」獎補助費,凍結2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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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4節「青年國際志工參與及青年壯遊」,凍結5,866萬5,000元之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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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2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凍結2,0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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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2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之「創意文化園區推動計畫」,凍結2億6,868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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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3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之「充實縣市文化設施」,凍結1億元(不含「補助宜蘭縣政府推動辦理蘭陽博物館興建工程」),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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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1節「視覺藝術之策劃與推動」中之「台灣生活美學運動計畫」,凍結5,0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2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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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2節「美術館業務」中之「文化機構發展計畫」,凍結5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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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3節「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凍結1億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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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3節「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凍結4億6,525萬元之五分之一(「原住民族表演藝術發展方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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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8目「生活美學業務」,凍結3億5,349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釐清國立生活美學館定位),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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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8目「生活美學業務」,凍結3億5,349萬8,000元之四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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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1節「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業務」,凍結11億1,457萬2,000元之五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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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8年度歲出預算第6目「國際文化交流業務」中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有關「辦理台灣獎」,凍結2,0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全數繼續凍結,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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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第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畫」預算凍結10%,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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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強化毒化物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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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六、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強化毒化物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計畫」業務費1億1,300萬元、設備費2億8,700萬元,共編列4億元,因該計畫於98年完成,其執行成效及進度並未詳細說明,予以凍結三分之一,計1億3,300萬元,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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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第5目「水質保護」原列2億2,535萬6,000元預算之五分之一,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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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等5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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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本院內政、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交通委員會審查內政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函送「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行政命令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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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修正『入出國查驗辦法』名稱為『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及條文」等24案行政命令,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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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畜禽人道屠宰準則」、修正「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動物傳染病分類表」之公告及「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五日起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四日止禁止福建省金門縣偶蹄類動物及其屠體、內臟、生鮮產品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但依金門縣生鮮牛肉牛內臟及其產品銷臺作業要點、金門縣酒糟黑豬肉香腸銷臺控管措施、金門縣鹿茸銷臺風險控管及認證計畫處理之生鮮牛肉、牛內臟及其產品、生鮮黑豬肉香腸及鹿茸,不在此限」之發布令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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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修正「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以及經濟部、國防部會銜函送修正「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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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核四公投促進會為請修正「公民投票法」,歸還人民直接民權,並嚴正指出「公投法」五大謬誤,要求本屆立委任期結束前,務必予以修法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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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黃榮發先生為對「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有擬義,陳請釋示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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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陳忠孝先生為請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條條文,有關土地增值稅率規定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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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六、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顯耀等提案為內政部營建署「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租屋補貼申請件數不如預期,且申請門檻過高,建請責成該署,將該專案延長計畫受理申請時間、增加計畫戶數,並放寬條件,使單身身分者亦可申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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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仁福等提案為各部會之資訊主機與伺服器24小時運轉之磁碟資料龐大,不僅過於耗電,亦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建請各部會資訊主機與伺服器儲存磁碟應提升30%以上效能,以減少耗電及碳排放量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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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秀卿等提案為信用卡發行銀行嚴格限制消費者於一定期限內使用完紅利點數,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建請責成相關部會研擬合理解決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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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秀卿等提案為鑑於臺北醫學大學已與美國仁愛醫療集團簽約,將協助北醫校友及國內醫療院所醫護人員取得國際證照,並安排到美國就業;為避免引發國內另一波護理人員外流潮,建請基於提升國內照護品質立場,責成衛生署積極研擬因應方案處理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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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行政院函送鍾委員紹和等提案為開發各鄉村地區與結合生態農村之再生,建請成立相關農業再生基金,協助全國盆栽、庭園樹及花卉園藝產品等精緻農林產業之十二萬餘農民作市場行銷,並於南部地區推動設立「中華盆栽庭園博物館」,作為培植盆栽及庭園樹等精緻農林商品之行銷展示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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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明溱等提案為鑑於97年度中央政府以6億8千餘萬元之租金租賃辦公室辦公,卻放任南投中興新村大量國有房舍長期閒置,浪費國家資源,建請研擬遷移計畫,將中興新村規劃為行政院第2辦公區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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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明溱等提案為保障承租國有土地造林或種植農作物之農民權益,減少糾紛,建請召集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研擬解決方案,以保障農民之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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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行政院函送侯委員彩鳳等提案為鑒於馬總統為協助各科學工業園區廠商「熬過」全球金融海嘯,已宣布98年科學園區管理費徵收費率減半;建請經濟部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工業區管理局向事業單位收取之「管理費」、「土地租金」與「污水處理費」亦跟進減半徵收,以減輕加工出口區廠商之負擔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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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志揚等提案為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大學以上學歷失業率高達4.78%,顯示目前高學歷失業之嚴重,為使人力的規劃培養能與產業結合,建請教育部研議讓各大專院校與企業配合,強制安排各科系相關實習課程,並將其訂為必修學分,除了提供學生就業前進入職場實習的機會外,並培養學生正確的工作態度及提早儲值就業能力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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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志揚等提案為全台各地飆車族猖獗,建請警政署補助各縣市政府採購「警用車載錄影系統」,提升警方辦案硬體器材,加強違法蒐證效能,澈底掃蕩惡行重大的飆車族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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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等提案為台中港除了腹地廣大、交通便利、位於中南部等各項條件皆符合經濟部經貿特區的要件外,該港的地理位置最適合與中國往來,在未來兩岸直航具有最佳優勢,建請將試辦經貿營運特區設在台中港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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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等提案關於檢討現行相關法規,放寬勤務危險性之公務員殉職資格認定,以安定其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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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福海等提案為鑑於日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建議緩建「金嶝大橋」,為降低對金門發展的衝擊,建請立即研議加速金門地區海、空港建設進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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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明星等提案為提高台灣國際能見度,強化國人之國際觀,吸引更多外籍人士訪台,建請逐年提高民間社團舉辦國際會議之經費補助,並針對有意舉辦國際會議之民間團體提供必要之輔導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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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為落實政府對老年人之關照與有效整合醫藥分類,建請責成相關各部會重視個人的用藥紀錄,並避免藥物所帶來的潛藏風險,於3個月內針對老年人用藥安全之維護,提供「老年人用藥紀錄手冊」,期以建立完整紀錄清單之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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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使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推出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政策更加公平,並擴大未來政策成效,建請該會將20歲至45歲的青年男性,納入該貸款政策之適用對象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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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中華棒球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輸給中國隊,各界除痛加檢討外,如何有計畫厚植我國各項運動實力,更是刻不容緩,建請政府鼓勵企業投資或贊助體育事業,特別是透過租稅手段來達成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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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行政院函送費委員鴻泰等提案為建請責成相關單位,對於「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進行法制化、公開化之規範;成員遴選以及決策過程應予公開,成員組成應考量付費者代表之實質代表性,針對議定預算程序設立明文規範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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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德福等提案為建請主管機關將安坑特一號道路第2期工程,列為「加速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優先執行項目之一,並將第3、4期規劃工程納入年度預算,以解決當地交通壅塞問題,使安坑地區居民免受塞車之苦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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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落實建立專科護理師制度之美意,建請修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使專科護理師有正式職稱、任用資格及晉升管道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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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鑑於近年來研究顯示雙酚A(BisphenolA,BPA)會影響人體健康,美國6大製造商亦同意在美國停止販售使用雙酚A製成之嬰兒奶瓶,建請積極瞭解雙酚A製成之嬰兒奶瓶於國內的使用情形,並鼓勵業者製造或進口不含雙酚A之產品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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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等提案為鑑於和平鄉為臺中縣市合併升格中唯一的原住民鄉,為保障原住民族於臺中縣市合併後之參政權,建請承諾未來臺中縣市合併後的原住民籍民意代表不會少於現行名額,且改制後之和平鄉鄉(區)長亦應以具原住民身分者任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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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瑩等提案為鑒於市售感冒藥水(糖漿),內含管制藥品Codeine(可待因)與興奮劑成分Caffeine(咖啡因)等2種容易成癮性之化學物質,若無妥善管理,恐造成藥物濫用及戕害國民健康之嚴重後果,建請衛生主管機關立即修訂相關管理辦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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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落實協助民眾成功創業,安渡經濟困境,建請政府儘速設置民眾創業輔導單一服務窗口,有效整合現有的創業貸款及輔助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