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屆第05會期第09次會議
日期:2010-04-16,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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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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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蔡錦隆等16人擬具「區域計畫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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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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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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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黃義交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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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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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十條之二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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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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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4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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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謝國樑等4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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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江玲君等16人擬具「酒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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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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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王幸男等19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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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吳育昇等2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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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郭素春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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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江義雄等40人擬具「律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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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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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溫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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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並請同意撤回前送本院審議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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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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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考試院函,為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第七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郵政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表頭欄部分)、附表二「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表頭欄部分)、附表三「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公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表頭欄部分)、附表四「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港務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表頭欄部分),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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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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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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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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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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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水中葉綠素a檢測方法─丙酮萃取╱螢光分析法(NIEAE509.01C)」,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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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水中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W801.51B)」,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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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石油產品硫含量檢測方法─能量分散式X─射線螢光法(NIEAA443.74C)」,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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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集氣設備揮發性有機物集氣效率測試法(NIEAA735.70C)」,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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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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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規格及操作維護事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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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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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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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要求該會職訓中心與勞工委員會共同研議調整職訓課程內容,以期達到職訓中心設立目的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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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小麥及小麥粉等8項貨品之第1欄及第2欄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99年2月6日起至99年5月31日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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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財政部函送機動調降「芝麻」、「奶油」及「酸漬除外之其他調製或保藏番茄」(簡稱番茄糊)等貨品之第一欄及第二欄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99年2月19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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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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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管理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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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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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文官學院處務規程」及「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定自99年3月26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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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編制表」,定自99年2月10日生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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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國家文官學院編制表」及「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編制表」,定自99年3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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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廢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會議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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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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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電度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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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經濟部函送「經濟部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會」99年第1次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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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經濟部函送「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業爭議調解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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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經濟部函送「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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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2852.00.00.00─5「汞之無機或有機化合物,汞齊除外」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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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經濟部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標準檢驗局建立及維持國家度量衡標準低頻無線時頻傳播系統建置計畫編列之書面說明及細部計畫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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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土石採取業」團體業別之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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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98年度第4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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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行政院新聞局函送「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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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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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三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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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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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受託機構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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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總餘額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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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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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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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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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交通部函,為修正「國營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第三條附件一及第四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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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外交部函送我國與印尼所簽署「一鄉鎮一產業合作計畫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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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外交部函送98年度第4季「外交部對國內團體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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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之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簡易電信設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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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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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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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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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二十四),應就國際研究生國外宣傳策略、追蹤及改進辦法,及建立學程自評、完善教務、學生事務制度化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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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二十五),應儘速清查各單位存管文物,並落實審議制度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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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二十六),要求於3個月內提出未來如何加強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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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十一),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建立具體完善採購效益評估機制,並研擬對外開放措施等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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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十二),要求儘速訂定各類研究計畫追蹤考核辦法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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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十六),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該院育成中心改善計畫與具體措施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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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十八),要求於1個月內完成所屬單位出國報告建置於行政院公務出國報告專區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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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二十一),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建立追蹤控管機制,以提高學術研究執行成效與品質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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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中央研究院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院決議(二十三),要求於1個月內就學程設計提出檢討報告,以強化競爭力之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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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國家型科技計畫書98年度上半年成果摘要報告及第3季成果摘要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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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準則」、「臺北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臺中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臺中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臺南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桃園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桃園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苗栗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苗栗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南投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南投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雲林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雲林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嘉義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嘉義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屏東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屏東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宜蘭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臺東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臺東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澎湖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澎湖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金門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金門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連江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基隆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基隆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新竹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新竹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嘉義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及「嘉義市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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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組織規程」第五條、第六條條文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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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教育部函送「國中小老舊校舍改建需求及進程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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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教育部函送「教育部99年度預定辦理之委辦事項與經費預估情形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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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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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司法院函送廢止「家事非訟事件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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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98年度第4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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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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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核定依畜牧法規定執行家畜禽屠宰衛生檢查之人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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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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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行政院、考試院函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八條之一、第十條之一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第十三條之一、第十八條條文,定自98年11月18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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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行政院函,為修正「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第十條、第十九條條文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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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該署「委託辦理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實地評鑑」預算三分之一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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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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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凍結20%,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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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2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凍結1億2,144萬8,000元(含「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計畫」2億8,579萬元之四分之一計7,144萬8,000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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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3節「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中「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凍結5,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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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3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凍結9億4,705萬4,000元之四分之一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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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2節「工藝研究所業務」凍結4,000萬元案,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2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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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8至101年度「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中「產業重建業務」凍結2,000萬元之30%案,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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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8至101年度「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中「社區心靈陪伴計畫」凍結4,000萬元之30%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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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修正「電腦軟體分級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等2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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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促進農業企業研發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促進農業企業機構研發輔導辦法」、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十四條條文及本會會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修正「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等3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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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建國等提案鑒於秋冬之交,在季風強勁吹襲下引發揚塵,致使當地農民種植作物大受影響、嚴重影響收成,造成農民重大損失,建請責成農業委員會針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進行修正,將「沙塵」災害項目納入本辦法,以便即時救應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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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98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對於因重病(傷)等就醫需求,請事病假日數超過28日之教師,其成績考核列為留支原薪者無法受領年終工作獎金之情形,建請教育部及其他相關單位,依該等教師實際在職月數為依據,按工作時數比例發給年終獎金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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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去(2009)年全年失業率高達百分之5.85,失業人數多達63.9萬人,其中高齡失業人數13.9萬人,均創下史上最慘重紀錄,建請政府除持續推動各項就業輔導措施,並參考荷蘭、丹麥及英國等國做法,經由營造適合創業的環境,諸如予創業者社會保險等制度,以鼓勵部分失業勞工開創自己及其他失業人口的就業機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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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考試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針對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研議延長公務人員退休年限為85制,然警務人員工作時段、型態與危險程度非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爰建請將外勤警務人員比照軍人服務滿25年即可退休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