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屆第05會期第10次會議
日期:2010-04-23,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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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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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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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涂醒哲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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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4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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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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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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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公眾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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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陳淑慧等23人擬具「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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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陳淑慧等31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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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陳淑慧等2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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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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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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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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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徐少萍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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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0人擬具「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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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3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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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鐵路法第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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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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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3人擬具「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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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4人擬具「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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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5人擬具「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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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蔡同榮等16人擬具「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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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委員蔡煌瑯等24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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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2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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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委員陳淑慧等22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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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委員鍾紹和等25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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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6人擬具「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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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院委員吳清池等2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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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本院委員蕭景田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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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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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本院委員王幸男等21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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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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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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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8人擬具「軍事教育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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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3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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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本院委員徐少萍等1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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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0人擬具「化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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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1人擬具「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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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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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公共債務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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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本院委員黃義交等2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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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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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8人擬具「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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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9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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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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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本院委員余天等2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條例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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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本院委員黃淑英等29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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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本院委員徐中雄等34人擬具「工業團體法第九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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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本院委員徐中雄等31人擬具「商業團體法第九條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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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本院委員丁守中等46人擬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第七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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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本院委員郭素春等2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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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本院委員江義雄等52人擬具「職業學校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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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本院委員江義雄等52人擬具「職業學校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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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一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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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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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專利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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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十條之二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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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4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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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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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本院委員劉銓忠等20人擬具「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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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1人擬具「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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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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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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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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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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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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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法第四條、第九十條及第一百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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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管制藥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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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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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難民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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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函,為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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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保險法第107條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之利息計算規範」、「簡易人壽保險法第7條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喪葬費用」、廢止「保險法第107條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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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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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項下分基金工作目標未能如預期效果,應提出檢討報告,業已備妥執行績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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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水土保持局檢討土石流監測預警系統掌握時效,及土石流觀測機制有效性及提高土石流疏散避難規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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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條文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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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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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送「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截至98年底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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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農業產品項目」部分項目、「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製造業產品項目」部分項目、「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服務業禁止類經營項目」部分項目及「禁止赴大陸地區投資之基礎建設項目」部分項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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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經濟部函,為修正「著作權仲介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名稱為「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及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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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商品動力衝剪機械之檢驗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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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經濟部函送駐美國代表處與美國在臺協會簽署「優良實驗室操作(GLP)計畫相容確認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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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經濟部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技術處科專計畫退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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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及漢翔公司98年12月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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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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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四條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一、第十四條附表六、第二十三條附表八、第二十八條附表九,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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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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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經濟部函送「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達五百瓩以上者,其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供電線路所需使用土地之權利取得、使用程序及處置,準用電業法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六條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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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僑務委員會函送「九十九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增訂柬埔寨部分)」,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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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四條附件一、第五條附件二、第六條附件三及附件四,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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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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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廢止「工廠變更用地開發使用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等9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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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水中退伍軍人菌檢測方法(NIEAW238.50C)」,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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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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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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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澄清湖、鳳山水庫水質優養化改善方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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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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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審計部函,為修正「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及「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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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器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規則」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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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船員服務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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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五條及第七十五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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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條文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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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教育部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高中職老舊與危險教室維修、待修、已修復之狀況及所需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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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教育部函送「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興建工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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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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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教育部函送該部大學校院校安人員相關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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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教育部函,為修正「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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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教育部函送「退休軍公教人員再(轉)任私立大專校院主管職務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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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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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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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勞工保險局98年度第4季止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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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之實施食品類別(品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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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九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六,並溯自99年2月1日起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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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辦事細則」第十條條文及「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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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行政院衛生署金門、屏東、玉里醫院編制表,並溯自96年5月2日生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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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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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函,為修正「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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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修正「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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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光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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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財政部函,為修正「產製私菸及私酒供自用不罰之數量限制」,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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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財政部函送廢止「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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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外交部函送我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秘書處簽署捐贈「APEC支援基金」100萬美元之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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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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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法務部函送該部98年第4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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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行政院函送「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定自99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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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應徵之營業稅,自99年3月10日起至99年6月9日止繼續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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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要求該會職訓中心應就所開設職業訓練課程設計與開班班別是否切合青年族群生涯發展及國家建設、社會及產業結構變化趨勢需求,務實檢討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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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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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新增客家事務行政等9類科、修正審計等43類科部分)、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新增客家事務行政等3類科、修正水土保持工程類科部分);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新增客家事務行政等9類科、修正審計等16類科部分)、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新增客家事務行政等3類科、修正圖書資訊管理等5類科部分),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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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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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政府機關,應依該法第102條對該機關公務員予以懲處一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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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局應就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構)、事業機構及公設財團法人等運用臨時人員、外包、派遣工人數情形提出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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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經濟部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員工退職後領取終身俸,卻仍以「人力派遣公司」名義支領雙薪情況之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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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應檢討所屬財團法人及機構之主管人員薪資結構,於2個月內進行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時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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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8至101年度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該會水土保持局「復建業務─農村聚落規劃與重建」項下「辦理農村社區重建規劃及建設」4億0,72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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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8至101年度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該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防災與復建」44億元凍結十分之一,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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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及該會擴大解釋災害防救法第43條排除預算法第62條、第63條之規定,要求所屬機關將部分業務經費移緩濟急挪移救災,應提報告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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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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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行政院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第6目「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運輸設備費」126萬元及第9目「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運輸設備費」694萬元,共計820萬元,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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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人等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凍結11億681萬1,000元,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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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人等參加勞工保險經費」凍結4億9,054萬7,000元,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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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補助職業工會、漁會等投保單位辦理勞保業務所需行政事務費」凍結869萬元,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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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凍結284萬1,000元,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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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第9目「檢查所管理」凍結5,662萬5,000元,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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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法務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部所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除人事費用外,其餘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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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該會業務費五分之一及金融監理計畫四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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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漁業署及所屬「漁業管理」預算凍結2億5,000萬元,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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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漁業署及所屬「漁業發展」預算凍結7億元,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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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發展」項下「推動農村再生」預算凍結三分之一,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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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會「農業管理」項下「企劃管理」有關小地主大佃農計畫及強化農地銀行計畫預算凍結二分之一,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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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第1目「公費生培育工作」項下「醫學系公費生培育工作」凍結3,000萬元,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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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二、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第2目「科技業務」之「科技發展工作」預算凍結8,000萬元,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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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第3目第2節之「直轄市非設籍健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預算全數凍結,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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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預算凍結1億元,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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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第11目「國立新竹醫院籌設計畫」預算全數凍結,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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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疾病管制局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新竹生物醫學園區防疫中心建置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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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中醫藥委員會獎補助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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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八、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中醫藥委員會「科技業務」項下「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之委辦經費全數凍結,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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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中醫藥委員會「中醫中藥業務」項下「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凍結1,000萬元,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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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設備及投資經費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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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第2目「健保業務」經費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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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二、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經費凍結10%,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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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三、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經費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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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建立食品風險預警系統作成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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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業務經費凍結7,804萬2,000元,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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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六、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企劃風險管理及消費者保險業務經費凍結三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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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該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管理業務經費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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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99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台灣宏觀影音頻道業務」凍結4,241萬2,000元案,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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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4項第2目「園區業務推展」第5節「建管行政」之「土地使用規劃與細部規劃」其中「為二林園區大度堰水源水質改善評估試驗研究補助台灣自來水公司」凍結四分之一(45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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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3項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中「南部生技醫療器材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凍結3,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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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2項第1目「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第1節「行政管理」、第2目「一般行政」及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凍結3,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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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凍結1億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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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研究船新建計畫」凍結1,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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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服務」凍結5,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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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凍結5,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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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凍結2億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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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跨領域科技整合發展與服務」凍結3,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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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4項第2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投資推廣」之「投資外貿業務」凍結其中「委辦費」347萬6,000元之四分之一(86萬9,000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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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4項第2目「園區業務推展」凍結3,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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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4項第2目「園區業務推展」第4節「營建行政」之「虎尾、后里及二林園區營建管理」凍結四分之一(83萬4,500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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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11目「加強文化與育樂活動」第1節「加強社會藝術與文化活動」中「輔導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公共圖書館之輔導與充實」及「推動南瀛天文教育園區」凍結5,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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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11目「加強文化與育樂活動」第2節「鳳凰谷鳥園行政及推展」凍結1,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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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待遇及進用學輔人力」凍結2億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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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社會教育」第1節「社會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行家庭教育」之「辦理外籍配偶教育輔導活動」凍結2,000萬元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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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中等教育」第2節「中等教育管理」凍結2億元案,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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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99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中等教育督導及師資培育」凍結1億元案,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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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有關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主管「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中「推動我國長期照顧10計畫」預算,作成凍結五分之一,計4億0,470萬元案,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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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有關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主管「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之獎補助費預算,作成凍結五分之一,計7億0,516萬9,000元案,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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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有關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主管「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中「推動我國長期照顧10計畫」預算,作成凍結四分之一,計5億0,587萬5,000元案,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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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有關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主管「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中「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項下業務費預算,作成凍結四分之一,計2,236萬1,000元案,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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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有關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主管「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中「推動我國長期照顧10計畫」預算,作成凍結五分之一,計4億0,470萬元案,准予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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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按摩業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36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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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本會會同交通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交通部會銜函送修正「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一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等4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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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本會會同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會銜函送「醫療指導醫師實施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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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樊豐榮先生等為所屬農地於61年發佈為乙種工業區用地並限建,不適用農發條例及土地稅法不課土地增值稅之農地,陳請修法救濟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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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台灣省商業會建請本院儘速推動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並恢復製造業投資購買機器設備可抵減20%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之規定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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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建請1個月內研議關於健身中心等相關消費場所之定型化契約中涉及消費者重大權益的條款,要求業者進行相關條文之說明;主管機關並應加強查核,落實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加強宣導此類容易引起爭議的消費型態及業者常用之消費手法,以提高民眾的消費意識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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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公平原則,建請教育部或各級教育主管機關,針對就讀私立五專一至三年級之原住民學生,比照原住民高中(職)學生學雜費全免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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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等提案為屏東縣高樹鄉荖濃溪及濁口溪匯集處,在莫拉克颱風大雨沖刷下積累大量砂石,影響行水並嚴重危及居民生命安全,建請將該區域列為洪氾高危險區域,優先處理淤積砂石,並於今年汛期來臨前完成處置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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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鑑於氣候變遷對台灣造成之最大危機為糧食危機,為求防患於未然,建請儘早研擬農、漁產業因應政策、提升農作、漁獲量產值,以及農、漁業災害輔導與防制之長期策略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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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為政府傾力推展圖書電子化助益知識傳遞和薪傳,建請政府首先針對公立圖書館藏所需,儘速建構豐富資訊檢索與電子書館藏主題分工,建立具特色的知識經濟,並研議高中小學課本電子化的可行性,以及於社區、偏遠鄉鎮和山區增設數位機會中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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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為建請主管機關針對停車場票卡遺失事項,儘速修正「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載明停車場經營業者有義務提供消費者查詢入場時間之紀錄,以維護契約雙方的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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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福海等提案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簽署在即,但金門「試辦小三通政策」猶未加調整,馬總統指示之「金馬中長期經濟規劃」亦尚未能開展落實,建請中央加速金門整體規劃與建設進度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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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福海等提案為順利推動「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建請基於離島建設的立場,研擬比照桃園航空城自由貿易港的方向,進一步整合各部會意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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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衛生署切實督促受捐助(委託)機構辦理醫療院所評鑑工作,應完整揭露各項評鑑結果資訊,同時公開各項評鑑基準及審議資料,並酌邀民間公正團體及醫事專業團體代表共同參與監督評鑑事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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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衛生主管機關參考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良好制度,儘速修訂相關法規,全面推動醫師醫療責任險及診所責任險,一則協助醫師及醫療機構風險責任的分擔;二則合理有效解決醫療糾紛,促進健康的醫療生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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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二等提案為鑑於酒醉(後)駕車高居97年上半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肇事原因首位,而且比率高達20.98%,相當於每五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就有一件為酒醉(後)駕車肇事,建請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有效之改善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