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屆第04會期第01次臨時會第01次會議
日期:2014-01-27,2014-01-28
-
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育敏等28人、委員管碧玲等21人、委員丁守中等25人、委員鄭汝芬等19人、委員趙天麟等19人、民進黨黨團、委員陳節如等20人、委員尤美女等23人、委員王育敏等29人、委員田秋堇等21人、委員李慶華等23人、委員徐欣瑩等35人、委員陳亭妃等19人、委員徐欣瑩等37人、委員田秋堇等1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1人、林淑芬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34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惠美等27人、委員蔡正元等5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津鈴等18人、委員羅淑蕾等22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許添財等21人、委員黃志雄等1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19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吳宜臻等1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1人、委員江惠貞等22人、委員葉津鈴等16人、委員蔣乃辛等17人、委員吳育仁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24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三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3人、委員陳根德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1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5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昇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0案。
審查報告
-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國道計程收費系統上線初期,遠通公司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及行駛地方道路遭偵測等異常扣款疏失情事,引發用路人對ETC系統之疑慮,爰建請院會作以下決議:一、交通部應持續要求遠通公司精進系統功能,並對ETC系統進行嚴格稽核。二、為免春節連續假期返鄉過節及出遊之大量車潮湧入而塞爆國道,付出沉重之社會成本,交通部應妥善規劃春節疏導措施,並兼顧民眾上路的方便性,實施延長夜間暫停收費措施,其時段應由原定23時至6時延長為21時至7時,以分散日間尖峰時段之交通需求,達成時間分散車流效果,提升國道運輸效率。三、遠通公司有未達契約規定情形,高公局應依約處以違約罰款。四、交通部高公局應要求遠通公司應再持續於全省各主要市區廣設服務中心據點,並於春節6天連假中不論用路人是否為e─tag用戶,繳費均免收手續費,以維民眾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審查報告
-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建置之主要目的為提供用路人整合性路況資訊,有關影像資料之來源係為整合目前各級交管單位已提供之既有大範圍路況即時影像資料為主,且影像處理僅為拋轉並無儲存功能,故無法辨識或監控個別車牌資料,亦不會產生危害個資之疑慮。至於國道計程電子收費中影像系統之整合所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為避免人民權益產生侵害,而有違憲之虞,爰要求交通部應明確規範並限制ETC個資不得做為與ETC無關之行銷,藉春節收費期間,監控ETC計程系統之改善情形,檢視全系統作業並蒐集運轉數據,並要求交通部長於立法院第五會期針對國道計程收費相關議題至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