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屆第04會期第14次會議
日期:2017-12-22,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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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顏寬恒等17人及委員羅致政等20人分別擬具「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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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關稅法第十七條、第八十四條及第九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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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會計師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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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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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7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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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及委員許淑華等16人分別擬具「證人保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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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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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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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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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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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及第九十八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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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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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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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破產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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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破產法施行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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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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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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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Kacaw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麗善等22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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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廖國棟等17人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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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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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與「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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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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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金融創新試驗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委員陳賴素美等21人擬具「金融科技創新發展條例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8人及委員許毓仁等29人分別擬具「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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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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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三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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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信託業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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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信託業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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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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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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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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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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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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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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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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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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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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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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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銀行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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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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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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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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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於衛生福利部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結果推估,103年失能人口計73萬人,其中65歲以上者超過46萬人,惟目前國人對於失能老人之長期照顧服務方式之選擇,除長照計畫外,尚有6萬8,229人選擇機構式照顧,20萬4,733人聘僱外籍看護工,其餘14萬5,101人多由家屬自行照顧,但民眾自行照顧失能長輩時,亦有照顧服務指導與諮詢之需求,因此,衛生福利部試辦家庭照顧者之照顧服務實務指導員計畫,但實際上對家庭照顧者提供之喘息服務,其補助核定額度與服務品質皆未能適足回應民眾需求。爰要求行政院應在就業安定基金編列喘息服務計畫,進而鼓勵國人投入長照服務,提升照顧服務員之薪資,並滿足家庭照顧者對於喘息服務等之需求。是否有當─請公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