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名稱修正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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