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蔣萬安
蔣萬安
林為洲
林為洲
費鴻泰
費鴻泰
謝衣鳯
謝衣鳯
連署人
徐志榮
徐志榮
陳超明
陳超明
曾銘宗
曾銘宗
廖婉汝
廖婉汝
溫玉霞
溫玉霞
林思銘
林思銘
吳怡玎
吳怡玎
廖國棟Sufin‧Siluko
廖國棟Sufin‧Siluko
許淑華
許淑華
葉毓蘭
葉毓蘭
張育美
張育美
楊瓊瓔
楊瓊瓔
萬美玲
萬美玲
洪孟楷
洪孟楷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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