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附表四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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