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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有關社團法人臺灣外籍勞工輔導服務協會為建請停徵老人及殘障者雇主每月2,000元之就業安定費,並修正「就業服務法」,將看護工增列於第46條第1項請願文書2份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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