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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有關徐銘煌君為反對416驗光版本貿然通過,反對15歲以下者之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及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得為驗光行為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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