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有關劉泓志君等為建請「藥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為「醫療機構及藥局藥事人員請假,另一人可以協助代班,比照其他醫事人員」請願文書2份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