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有關劉泓志君等為不同意衛生福利部103.4.24提出之「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藥師不可支援其他藥局及診所,請勿通過此違憲之法律請願文書2份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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