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有關宋正郎君為建請修正刑法第77條第1項、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19條第3項規定中累犯制度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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