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寵物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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