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名稱修正為「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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