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有關黃允萍君等為建議修正行政訴訟法第51條、第266條及第241條之1條條文;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條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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