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有關曾柏瑋君為現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應提升至母法層次為妥,爰草擬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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