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為建請於「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中增訂第23條之3實質投資項目與方式,俾符合產業現狀需求,以促進臺灣投資動能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