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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名稱修正為「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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