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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輸入明膠及其衍生物、其他動物膠與消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產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證明文件」名稱修正為「輸入明膠及其衍生物、其他動物膠產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證明文件」,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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