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