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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