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教育部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名稱修正為「教育部委託或輔導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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