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名稱修正為「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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