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文化部函為「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名稱修正為「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