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二條條文及「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