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自然地景指定及廢止辦法」名稱修正為「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並修正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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