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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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