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劉泓志君等為要求停止臺南高分院、臺南地院及臺南地檢署之所有預算,因臺南地院栽贓亂判,南檢提不出罰金、緩起訴金、罰鍰匯給國庫署之資料請願文書等共2案,經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