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趙維君為司法改革社會迫切,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已達到頂點,爰提出行政訴訟法、民法等之修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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