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各直轄市、縣(市)立法委員名額分配之計算方式,現行採用之方式,恐有違反「依人口比例分配」規定之虞,檢送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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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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