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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承租林地種植不符合規定作物,要求林務局採用國有財產法第42條規定為時間認定之基準,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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