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許毓仁
許毓仁
連署人
林麗蟬
林麗蟬
蔣萬安
蔣萬安
盧秀燕
盧秀燕
徐志榮
徐志榮
柯志恩
柯志恩
曾銘宗
曾銘宗
蔣乃辛
蔣乃辛
賴士葆
賴士葆
顏寬恒
顏寬恒
孔文吉
孔文吉
鄭運鵬
鄭運鵬
呂玉玲
呂玉玲
馬文君
馬文君
陳學聖
陳學聖
尤美女
尤美女
蔣萬安
蔣萬安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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