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一、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凍結1,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720萬元,凍結360萬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原列1億2,947萬3,000元,凍結7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端正警察風紀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原列2億4,044萬元(法定預算數2億3,744萬1,000元),凍結5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五、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警政業務」凍結2,5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等5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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