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台南市富台等四村自救會陳請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終止違背「眷改條例」之不法行政命令及行政規劃,俾追回國庫被掏空之財物及人民被剝削之財產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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