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設置檢疫站,檢查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活體家禽所附之健康證明書、禽蛋所附之燻蒸證明書,並消毒載運活禽、禽蛋、飼料及化製物之車輛;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禁止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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