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洪聖凱君為建請修正刑法,增列結夥3人以上犯傷害罪、毀損罪、恐嚇罪與恐嚇取財等罪,加重處罰之規定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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