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附屬機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