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編列1億9,344萬元,除員警射擊訓練用子彈經費外其餘經費計7,076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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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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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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