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七),對於是否延長特許年期,須經本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通過乙案,檢送「高鐵延長特許期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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