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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土地利用」編列之土地徵收業務、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土地徵收業務等相關業務費原列120萬3,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1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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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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