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法務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7項決議(六),有關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案件偵辦費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二分之一,應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經報告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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