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編列19億3,692萬2,000元,除「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外之2億1,382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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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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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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