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低放射性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廢棄轉讓許可辦法」名稱修正為「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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