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外之經費五分之一,並就所附決議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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