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應參酌歐盟模式,於3個月內規劃「產品地理標示保護制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乙案,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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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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