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三),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機械設備費」4,800萬元之五分之一,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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