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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政權所轄之鎮暴警於3月24日凌晨攻擊圍毆立法委員周倪安一案,建請決議:一、對於行政院提出嚴重譴責,並限其於本會期內查明施暴員警,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二、行政院江宜樺院長,應向立法院及全體國人道歉;三、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警政主管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警政署署長王卓鈞等,均應負起政治責任,立即下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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